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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下发后,市纪委、监察局立即组成了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方存忠为组长的《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简称《贯彻意见》)起草小组,着手进行调研和起草工作。8月,完成《贯彻意见》的起草工作并印发全市。《贯彻意见》在工作思路上,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紧紧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立足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工作目标上,确定了“三步走”的目标。第一步,2005~2007年,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第二步,2008~2010年,初步建立起适应哈尔滨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反腐倡廉工作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第三步,从2010年起,全面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和严惩腐败行为的工作机制。在预防腐败方面,重点做好教育、制度和监督工作,通过三者的统一,形成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思想道德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法规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惩防体系。在惩治方面,重点突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成立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为组长,七位副市级领导为副组长的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的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同时将《贯彻意见》2005~2007年工作任务分解成68个工作项目,落实到市直46个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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