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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哈尔滨市加大专项治理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治理教育乱收费。开展了创建规范收费示范校活动,组成10个检查组,利用中小学寒暑假和双休日对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等问题进行检查,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活动11个,涉及金额101.9万元,清退违规收费100.3万元,有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加强对中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改革中考招生政策,扩大重点校统招生的名额,缩减择校生名额,对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规范。加强对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将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纳入到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下级财政决算审计中,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问题。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药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围绕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开展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改变医疗执业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等行为,缴获药品890公斤,没收医疗器械500余件,查处违法医疗广告80余件,清理23所医疗机构聘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和无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等人员185人。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重点,实行单病种收费最高限价,限定药品费用不得超过患者总费用的一定比率,遏制“大药方”、“花药方”。抓好哈尔滨市第五次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把药品差价率控制在15%以内,降低了医院药品零售价格。加强农村供药网络和药品监督网建设,十县(市)的村屯有药品连锁店3 000余家,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网络已完全建立,农村药价下降20%~30%,个别品种下降50%~80%。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将阿城区和尚志市作为扩大试点地区。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面达到33%,参合农民达到122.02万人,参合率达到84.88%。
3.治理公路“三乱”。对双城市的兰陵和京哈、哈同、哈阿、哈黑、哈大公路哈尔滨段的“绿色通道”及城市出口入口等重点路段加大监控力度,共查办案件6件,处理违纪人员20人,发现并整改公路“三乱”问题14个。从加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力度入手解决擅自上路、随意拦车、乱罚款和不具备执法资格的部门、人员上路检查等问题。在各出城口设置举报电话、标示牌5处,下发群众联系卡1万多张,并设立2台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4.减轻农民负担。宣传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政策进行宣传,对各种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预防了增加农民负担事件的发生。对报刊摊派、农村电网改造乱收费、各种达标检查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向农民退还各种乱收费金额20万元。处理哄抬农资物价问题11个,涉及金额20.3万元。对农民和信访反映集中、上访量大的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专案调查处理,处理涉农负担案件5件,涉及4人。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负担19.2元,比上年减少3.8元,是哈尔滨历史上农民负担最轻的一年。
5.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继续实行农民工保障金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全市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8亿元。开展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劳动用工情况两项专项检查,共对1 113户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为2 442名农民工返回拖欠工资452.1万元,责令280户用人单位进行整改,补签劳动合同3 799份。
6.政风行风评议和举办“环境与行风热线”。制定《哈尔滨市2006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在49个部门中开展了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邀请党风巡视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三个检查考核组,分别于7月和11月深入各参评部门的服务窗口暗访,深入到企业、街道办事处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各参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将检查情况向各参评部门进行了通报和反馈,促进了各参评部门的行风建设工作。利用“环境与行风热线”这一与群众直接沟通、对话的载体,在坚持每周一次的直播外,为配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5月,组织市农委、电业局、交通局、教育局、公安局、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建委、水务局等10个涉农部门,在双城市新兴乡与300余名农民面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并解决难题。在现场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127件,当场处理117件。9月,以综合整治城市环境为主题,组织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城管、公安、环保、建委、规划、交通、房产住宅、工商等8个部门走进道里区红星广场,通过“环境与行风热线”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市直8个部门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179个,当场处理85个,上千名群众参与活动,已有145件得到办理。组织民政、劳动、公安等部门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先后2~3次走进电台直播间,与群众进行交流,通过电台《行风回音壁》专栏和《黑龙江日报》的《行风实录》、《哈尔滨日报》的《行风聚焦》专栏,将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和宣传。全年共举办53期“热线”节目,有49个部门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现场办公,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 200余个,办结率达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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