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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于1988年7月1日召开全市纪检系统支持改革、从严治党经验交流会。市法院、市农业银行、市公安局纪检组、太平区纪委等6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发代表市纪委总结部署工作,市委书记李根深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委都要把支持保护改革,解决党政机关廉洁问题做为重点,突出抓好查处违纪案件,抓好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对纪检机关支持保护改革提出8条措施:1.更新观念,增强改革意识和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责任感。纪检干部要牢固地树立生产力标准观念、改革观念、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观念。纪检部门不仅要对纪律负责,还要为振兴经济服务;不仅要认真执行上级规定,还要学会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执行纪律,查处案件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从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新时期纪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2.从实际出发,掌握执纪标准。纪检部门要把执行纪律和执行政策统一起来,把执行中央、省和市的政策、规定统一起来。在衡量检验部门、单位、党员个人的经济活动时,只要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允许。纪检部门都要坚决支持。3.鼓励大胆探索。纪检部门要认真执行党规党法和党的政策,对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鼓励大胆试验、探索,在实践中出现失误,应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只要不是中饱私襄,不作为违纪追究。4.实事求是地历史地认识和处理问题。凡是现行政策允许办的事情,以后情况发生变化,政策有所调整,纪检部门不用新的规定算旧帐。5.支持企业搞活经济。企业为发展生产力而采取的必要经济手段,不做为问题检查;对党政机关干部的索贿受贿、勒卡和以权谋私问题,要严肃查处。6.慎重处理匿名信,保护干部积极性。纪检部门对收到告发党员干部的匿名信,要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凡属只有"帽子"没有具体内容的,不查不转;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必要时可先将问题与被检举人见面,听取被检举人说明后再酌情处理;对有具体线索,问题严重,经过初步了解构成违纪的,再立案查处;对被误告、诬告,又产生一定影响的,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要严肃查处。7.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惩处违纪者。凡是勇于探索,积极改革的党员干部,受到打击、诬陷和非议时,纪检部门要旗帜鲜明地予以保护和支持;凡是党员干部打着改革的旗号,钻改革的空子,违法乱纪,破坏生产力发展的,要坚决查处。8.提高查处党员违纪案件的开放度和民主程度。纪检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算相信和依靠各级党委,注意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发案单位党政领导及有关人员和本人的意见,能面对面疏导查清的问题,就不采用背靠背地检查。对任何一个案件,都要全面、客观地分析,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使查结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纪检机关要把解决党政机关保持廉洁问题做为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当前要重点解决好5个方面问题:一是党政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不准搞官商结合;二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自己的职责正当地行使职权,不准弄权勒卡,接礼受贿,该办的不办,不该办的乱办,必须做到不义、非法之财不取,不义、非法的好处不得;三是在招工、招干、调干、提干等人事干部工作中,要公道正派,不搞任人为亲,不违反原则;四是不准违反规定买房、建房,不准超标准占用、装修住房;五是带头做到不奢侈浪费。(张斌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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