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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群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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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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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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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哈尔滨市制定《哈尔滨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细则》,913名领导干部就出国、买房及操办婚丧等事宜向各级纪委进行报告。落实“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对1 184名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对154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59名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对“一府两院”8名负责人和2个垂直管理部门进行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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