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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哈尔滨市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倡导八种良好风气,出台《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营造“五个良好环境”工作。
1.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工作。编印《哈尔滨市行政执法职责综览》,开展政府权力目录清理工作,审查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部门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240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2.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把市直部门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新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及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等“一体化”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方式加以规范,以明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相应的责任,改过去行政审批事项由政府确定为由市人大审议。
3.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工作。制定并重申公务用车配备及管理暂行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政策规定,出台公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党政机关中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
4.营造良好的公正司法环境工作。制定《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的意见》,启动“建立全市政法系统市管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工作,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开展专项案件质量检查,并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基层政法单位存在的态度不佳、风气不严、效率不高和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组成形象建设督察组,直接深入基层政法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发现执法问题31个,通报批评206个单位,涉及干警120人。
5.营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工作。针对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查整治无路权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重点查处道路交通管理混乱背后的以权谋私、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等行为。共查扣无路权机动车辆1586台,对56名党政机关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审批发放车辆牌照、驾驶无路权机动车辆等问题进行了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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