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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市纪委围绕城市拆迁改造,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布《征地拆迁工作中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出台《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70项,总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57家、施工单位159家、设计单位54家、监理单位52家,对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安全生产隐患较多等问题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180户企业进行处罚。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对城乡规划和建设情况开展效能监察,抽查被检单位行政许可卷95本、行政处罚卷61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在全市各级党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政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解决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建立企业对行政机关“质询制”,完善企业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推进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在原有130个窗口单位被评为“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好窗口”的基础上,2007年评选出49个。强化日常明察暗访,并如实通报暗访情况,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共编发《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明察暗访情况通报》8期,《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明察暗访情况专报》2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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