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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行政机关领导问责暂行办法》,全面启动行政问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提高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市纪委与民主党派信息联系制度,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了反腐倡廉的监督渠道。
加强党内监督,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对864名处级以上和152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对123名处级以上干部和26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警示、诫勉谈话;对8名处级干部和1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询问质询;有830名处级以上干部和458名科级干部向有关部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2599名处级以上干部和8078名科级干部对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申报登记。在市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交叉党风巡视试点,在道里区、巴彦县和市建委开展了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点,并确定巴彦县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示范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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