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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群团》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检查、四建立”工作】
 
      2008年,哈尔滨市纪委开展了“四检查、四建立”工作,解决阻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即检查和纠正城市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城市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协调机制;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建立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有效保证土地合理使用、严格土地管理的监管机制;检查和纠正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有利于在阳光下行使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检查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建立保证正确行使执法权限的监督机制。
    1.城市拆迁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城市房屋拆迁维稳风险预测评估办法,加强拆迁补偿资金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拆迁、野蛮拆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立案查处违法拆迁和野蛮拆迁案件11起。实行协作排查和处理机制,排查处理道里区清河湾和工农大街棚户区改造中的伪造假房证247本,立案2起,移交司法机关19人,为国家节约补偿资金1.58亿元。
    2.土地使用和监管工作。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出台了《哈尔滨市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移送暂行办法》,举办了区县(市)政府、国土和监察部门参加的贯彻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及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培训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16件,罚款126.07万元,追究刑事责任6人。
    3.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对20个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检查,纠正违法执法问题21件,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机关工作人员49人,对13个单位30人在全市予以通报。
    4.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执法职责及运行流程,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751件,对违法处罚问题进行了纠正。实行企业首次轻微违规不处罚制度和涉企案件回访制度,开展“千家企业评机关”活动,查处了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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