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哈尔滨市总结推广了道里区委、巴彦县委、市建委三个试点单位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出台了市委《关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制定《关于对区县(市)和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量化考核的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机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协调机制。对18个区县(市)和141个市直单位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上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了考核,对民主测评满意率较低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将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测评结果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31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407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实行责任提示,有160名领导班子正职填报了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145个单位173人报送了履责情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有117名局级、741名处级、1444名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召开了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坚持政府报告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和向民主党派通报制度,建立了与党外人士“直通车”。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范围由市、区、县政府延伸到乡镇、办事处和社区。市政府在门户网站征求《政府工作报告》意见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