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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以廉洁自律“五项工作”为重点,通过印发《重要提示》、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和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市纪委下发了《关于重申廉洁过“两节”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并通过通信部门向全市干部群众发送廉政短信400余万条,营造勤俭节约、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有9名干部主动上交了收受的礼金等7.6万元,5名科级干部因违规收受礼金被查处,涉及金额8.2万元;5名科级干部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被查处;6名科级干部因参与赌博被查处;9名科级以下干部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被查处,违纪金额3.62万元。全市共查出“小金库”93个,资金448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大幅度减少。
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廉洁从政。加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黑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共有3183名局级(含)以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298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151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43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也得到进一步深化。
拓展监督领域。全面总结建立棚户区改造监督保障新体系的成功经验,以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探索重点工程项目跟进监督保障模式,向地铁建设、哈西开发、群力新区、市城市投资四个单位派驻纪检组,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监督。为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在南岗、道里、香坊、道外等区开展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试点,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市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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