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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普遍采取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市委召开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把廉政建设列为重要议题,市委常委会议、常委办公会议九次讨论廉政工作。市委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八次全体成员会议、组长办公会议、办案协调会议,研究安排惩治腐败。市委决定设立市委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编11人,其中局级3职,处级4职,负责廉政建设的调研、综合、协调、督办工作。4月11~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廉政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哈尔滨市1989年廉政工作要点》和《哈尔滨市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廉政工作责任制(试行)》。8月初,市委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关于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并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做了部署。9~10月间,市委、市政府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部发布的《通告》,深入开展反贪污、受贿、投机倒把斗争,多次研究部署工作。
1989年,全市纪检、检察、监察机关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投机倒把、弄权勒索、严重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案件比上年成倍增加,立案总人数为1 776人,比上年增加1.49倍;结案人数为1 593人,比上年增加1.43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 454人,比上年增加1.77倍;追缴非法所得1 051万元,比上年增加4.66倍。被立案检查的局级干部21人,比上年增加6倍;处级干部198人,比上年增加1.4倍。检察机关已查处非法所得万元以上的犯罪分子78人(其中处级以上10人),比上年增加3.9倍。从6月到12月,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召开七次(每月一次)公开处理典型案件大会,处理案件64起、犯罪分子和违纪人员83人。在贯彻"两高一部"通告期间,全市有269人向检察、监察机关自首、坦白,其中贪污、受贿万元以上的71人,共退缴赃款(含赃物折价)269万元。
市委、市政府于8月15日作出《关于在廉政建设上近期做10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1)坚决纠正党政机关干部和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的问题;(2)彻底清理整顿公司;(3)认真清理纠正党政干部住房建房中的违纪问题;(4)严格禁止接礼送礼;(5)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吃喝;(6)严格禁止到工商企业购特批优惠价物品;(7)市级领导干部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配秘书、配车;(8)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之机奢侈铺张、讲排场、收财礼,变相索取贿赂;(9)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和到外地学习考察;(10)严肃认真地查处腐败案件。这10件事均已开始收到成效,初步解决了流通领域公司过多过滥的问题,查处了一批公司的违法经营案件,查处了一批干部多占住房、用公款装修住房和转租、出兑公房问题,用公款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明显收敛,领导干部子女奢办婚事现象基本杜绝。
1989年,全市各级政府、金融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已经公开办事制度2 177项。其中,市政府制定并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小汽车审批、退伍军人安置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9项办事制度;各区、县(市)及市政府各委办局制定并公开了400多项办事制度。市政府正在编辑《群众办事指南》丛书。市委廉政工作领导小组于5~6月间,从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单位抽调50多名干部组成11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抽查审批材料、个别走访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等方法,对1988年市有关部门已公开的13项办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年来,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对腐败、保持廉洁、遵纪守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有所增强,防腐蚀的自觉性有所提高。据22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调查统计,1~10月,各级干部拒礼拒贿8 105人次,比上年增加1.37倍,金额(含物折价)达71.1万元。交公回扣、好处费的有228人次,金额达29.6万多元。在各级干部中涌现出一批廉洁奉公的好典型。
(李绍谦 刘德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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