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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措施和行政、经济决策的实施,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开展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省、市出台的有关发展经济各项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3月末,市纪委抽调38人,组成5个抽查组,对贯彻《条例》涉及的25个重点部门进行抽查。共查出各类问题33个,对其中的23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针对一些实权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企业借款长期不还的问题,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企业和有关部门制定了纠正和防止这类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还对2起典型违纪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各区、县(市)和一些市直单位也采取相应措施开展检查工作,解决一些问题。二是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农业主管部门,深入各区、县(市)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处理,纠正和取消了不合理负担347件,纠正金额9 393万元。
(孙滨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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