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3年3月,中纪委二次全会以后,市纪委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在全市开展了反腐败斗争。市委于9月9~11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市纪委于19~20日召开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对全市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按各自分工抓好分管战线的反腐败工作。各区、县(市)、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都上岗到位抓本单位的反腐败工作。市委把中央确定的反腐败3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8个方面,具体落实到18个责任部门,并确定了8个牵头单位。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逐级落实了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市委多次召开各责任部门和执法执纪部门参加的工作汇报会、协调会、联席会、工作情况通报会,及时掌握和公布反腐败阶段性工作情况。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市委组成检查组,由市级5个班子领导带队,检查七区五县(市)和33个市直重点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情况,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促进了工作开展。到年底,中央确定的3项重点工作不同程度地取得成效。
1.按照中央和省"7条规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参加自查自纠的有市级5个班子和12个区、县(市)114个市直部门的5 807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填报自查自纠登记表、个别谈话、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自查自纠情况等方式,共自查出为子女、配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接受、使用信用卡,接受不合理奖金、红包,买卖股票,到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8个方面的问题并认真纠正,还查出在公务活动中请客送礼、收受纪念品等方面的问题。
2.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从9月1日到年底,市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 765件次,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 668件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16起。其中大要案84起;全市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犯罪大案83起。其中查处处级以上干部14人。11月5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对6名违纪党员干部进行了公开处理;11月8日,市检察院对14起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12月18日,市法院对11起涉及党政机关干部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判决。截至年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一些市直单位召开公开处理大会12次,处理70起违法违纪案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27起。
3.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狠刹不正之风。一是清理纠正乱收费问题,检查了380个收费主管部门、1 870个收费项目,查出有问题的收费项目207个,金额1 659.4万元,收缴非法收费76.8万元,退还131.9万元;检查22个执罚单位和两个县,针对执收执罚中存在的政出多门、无证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罚没款坐收坐支等问题进行了清理和纠正。10月、12月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取消、停止和禁止的收费项目69项(其中取消41项,停止17项,禁止11项),公布18个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等。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也分别停止和取消了一些收费项目,其中区、县(市)共取消自定收费项目125个。二是清理纠正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问题,市有关部门分别对1992年7月1日至1993年9月全市因公出国团组、旅游团组和因私出国人员逐个进行审查,发现为非本单位人员出具假政审、以因公出国名义办哩出国手续和违反规定按旅游渠道出国及公费旅游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纠正。经审批取消的出国出境团组7个,共38人次。三是清理纠正房地产开发中的问题,对全市232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金、土地使用、建设项目以及资质、纳税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无开发能力的"空壳"公司、违反计划少报多建、有钱买地无钱建房、违反政策野蛮动迁、不经审批私自开工、不执行规划违章建设、开发企业资金人员不到位和动迁安置中的不正之风等8个方面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等6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纠正房地产开发中的不正之风。四是清理整顿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问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开办各类企业677户,按中办发[1993]17号文件规定,应脱钩的412户。经过自查自纠,已在机关内部办理脱钩手续的287户,正在办理的114户,已注销的11户,应划转的265户。在企业兼(任)职的431人中,按规定确定辞去一头职务的346人,因工作需要报批兼职的85人。五是专项治理公、检、法、司、工商、税务、金融、市政、交通、电信、卫生、电业、教育、新闻、商业、农业等16个重点部门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收到一定成效。
(孙滨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