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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路"三乱"方面,对原有18个检查站进行规范,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年限和监督电话四公开。上半年对辖区内的102、201、221、301国道和部分省道及县、乡公路进行检查,取消5个不合理收费站(点);下半年取消4个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站和收费站,查处2起违反规定上路收费问题。基本做到所辖国道、省道上无"三乱"问题。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公布中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中小学校1996年度收费情况进行9次检查,清理出违反规定收费62万元;对一二五中学、六十五中学等20余所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取消这些学校及有关责任人评优晋级、评定职称资格,收取的费用如数返还家长。城调队对1 192名学生家长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94.3%的家长对学校执行收费规定情况表示满意。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清理过去发布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规定,取消《哈尔滨市农村它基地有偿使用的暂行规定》等82个文件、84个收费项目。1996年,全市农村提取提留、统筹费占上年人均纯收入3.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控制在国家规定5%的限额之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劳均14.61个,比上年减少4.3个;纠正超标准提留统筹费、以资代劳、不合理开支、高利抬款等104.4万元;查出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441.3万元;纠正处理106.3万元;查处7起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案件。公路集资、教育集资、程控电话工程集资等社会负担基本得到控制。清理预算外资金方面,组织1 510个单位进行自查,清理出预算外资金19.5亿元。288个单位自查出存在问题,违纪面占19.1%;违纪金额2 492万元,其中应缴而未缴财政专户的资金19 722万元,占违纪资金的80%;违规支用1 677万元,占违纪资金的8.6%;自查后已缴存财政3 798万元。对540个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出未按规定实行专户储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9个方面的问题,收缴违纪金额425万元,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在市药材公司推行质量、价格、服务三承诺的基础上,又在市工商局、市政局、农电局进行承诺制试点,制定在全市实权部门的窗口单位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计划,逐步实施。(王德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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