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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直部分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为发展经济创造宽松环境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对我市部分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的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反映的14个重点问题作调查处理,向受检部门提出监察建议41条。开展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重点查处承发包单位在建筑市场交易中的违纪行为,对26项无施工审批手续、14项无设计资质工程予以处罚;对1995年结转工程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对涉及社会稳定的2万户居民回迁住宅工程存在的问题,本着不查封、不停工的原则,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
内补办手续。健全管理法规,遏制建筑市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挂牌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市纪委三级监督网络,解决挂牌单位投诉问题16个,挽回经济损失138万元。扩大保护范围,在全市企业中实行收费登记制度,编印《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汇编》,严格控制乱收费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年共开展执法监察186项,发现问题线索113个,立案查处案件27件,涉及金额 1 073.9万元;提出监察建议215项,协助有关部门整章建制754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 770.6万元。(于新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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