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督检查,纠正处理了双城市永胜乡家生村王家屯非法变卖土地等5起侵害农民利益和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对木兰县、巴彦县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问题进行调查处理,5人受到党纪处分。开展春季农用资金和农用物资下拨、营销情况执法监察,对依兰县私人非法经营种子问题进行立案检查;对巴彦县9家单位私自进种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开展挂牌保护工作,减轻企业负担。1997年12月11日市纪委召开全市第二批挂牌重点保护企业新闻发布会,宣布符合挂牌保护条件的29户企业和经审核已不具备挂牌保护条件予以摘牌的3户企业名单。对企业收费、执罚、摊派、集资、基金情况进行清理,对挂牌企业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减少45%,各种收费、罚款、摊派行为减少39.4%,市里确定的百户挂牌企业共拒付各种不合理收费380余万元。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效能监察,解决一些影响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问题。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纠整改,建筑市场秩序好转。对11起由于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的重特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于新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