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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清理纠正农民不合理负担28项,总额4 286.9万元。查处涉农案件113起,76人受到纪律处分,涉及违纪金额1 830万元。公开处理8起涉农典型案件。农村提留、统筹费控制在国家规定的5%限额之内。全年清理出违规收费款39万元,已按规定退还企业。强化挂牌保护工作,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问题64个,帮助挂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39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43万余元。清理预算外资金,全年查出预算外资金、小金库等违纪金额2.6亿元,按规定进行处理。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和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全年取消在公路上设置的不合理站点24个,取消不合理收费18项,查处公路"三乱"案件26起,处分违纪人员23人;对顶风违纪乱收费的学校进行处理,择校、择班高收费问题基本得到控制;压缩和制止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人数179人。集中3个月时间,对市直12个纠风重点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市城调队对重点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万人调查测评,排出名次,向全市通报。深化社会服务承诺制,在建委、交通、卫生等16个部门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承诺内容向热点、难点深化,处罚标准逐步科学合理。选择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为推行公示制试点单位,把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范围、内容、程序、违示责任向社会公开,增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
(于新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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