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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宗教》
 
 
第四篇 基督教
 
 
第一章 宗教活动
 
 
第一节 教职与教牧人员
 
 
  基督教教职因宗派不同而存在差异,就多数宗派来说,有权执行洗礼与圣餐等重要礼仪
的人,必须是经过按手封立的牧师或长老。牧师是脱产的专职工作人员,一般不从事社会职
业,而长老则是信徒中选举产生的信徒领袖,一般是义务职。次于牧师的专职工作人员称教
师和传教士,次于长老的工作人员称执事。
  个别宗派(如圣公会、卫斯里等)在上层领导机构的任职的工作人员还有“主教”一级,
有时译作“会督”。
  在基督徒聚会处过去没有牧师,他们的职称分使徒、长老、执事等。
  1958年,走上三自道路的合一教会主张合理分工,由牧师、教师、长老、执事共同合作
办好教会。
  在过去许多宗派的女传道人都不能封立为牧师,最高只能作一名教师。在三自运动的思
想指引下,打破这个陈规。1990年11月17日封立的邓夕霞、李美兰2位牧师均为女性,是哈
尔滨基督教会史上的创举。
  哈尔滨市基督教教牧人员中以牧师贾乐天、李毓麟、孙耀宗影响较大。
  1988年4月,哈尔滨市基督教爱国会主委孙耀宗、大直街教会女牧师李美兰(朝鲜族)、
阿城市三自爱国小组组长教会长老李景新、呼兰县三自爱国小组成员韩立光等被市政府授予
宗教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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