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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哈尔滨建筑大学
 
 
【设立青年教师科学基金】
 
 
    为鼓励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该院设立青年教师科学基金,用于资助有能力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部分应用基础研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或其它技术人员。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有独创精神,在1~3年内可取得预期成果的课题。不受理研究生、博士生、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生的申请。"基金"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支持的原则,实行限额资助,每项申请金额不超过4 000元。受资助者研究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学院给予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为加强基金的管理,学院成立了以沈世钊副院长为主任的基金委员会,在院科研处设立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受资助者每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院基金委员会报告研究进展情况。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写出研究总结,并附成果资料及经费使用说明上报基金办公室。1989年,申请基金的共有23个项目,经过评审,林伯中、傅士太、康大臣、曹广福、黄义春等人的12个项目获院首届青年教师科学基金。
    (刘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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