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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专业: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专业),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建筑材料系(建筑材料与制品、硅酸盐工程、复合材料专业),建筑机电系(起重机运输与工程机械、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建筑系(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建筑管理工程系(建筑管理工程、建筑工业会计专业),道路与交通工程系(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建筑热能工程系(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专业)。
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结构力学、结构工程、建筑热能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设计。
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道路工程、工程机械、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经济与管理、固体力学、环境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实验力学、水利与河流力学、建筑技术、地震工程与防护工程、结构力学、结构工程、建筑热能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设计。
有权向在职人员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结构力学。
有权向在职人员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结构力学、结构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热能工程、建筑设计、建筑历史与现代建筑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工程机械、道路工程、建筑经济与管理。
(斯龙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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