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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该行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截至年末,资产总额87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7.8亿元,比上年增加8.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0亿元,比上年增加5.3亿元,信贷规模控制在总行核批计划之内;实现利润1.4亿元,比上年增加 O.1亿元。该行坚持对公存款、储蓄存款和外币存款一齐上。对公存款,坚持建立基本客户群,1997年仅分行营业部新增基本客户94户,比上年增长31.43%。储蓄存款比上年增加近3亿元,储蓄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由上年的15%上升为22.78%。还开办异地传真通汇业务,IC卡代收业务等,增加了低成本存款来源。截至11月末,累计向工商企业发放各项贷款152 815万元,累计收回119 50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77 352万元,比上年增加49 553万元,增长21.75%。其中,向工业企业投放贷款43 032万元,向商业企业投放贷款20 129万元;向外贸企业投放贷款1 620万元;向其他企业投放贷款51 101万元;向三资企业投放贷款11 581万元。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1997年,先后为2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增加贷款42 370万元。向股份制企业倾斜,该行共向北满特钢股份公司、阿城钢铁集团、北亚集团等5户股票上市企业发放贷款17 130万元,比上年增加10 070万元。还向三资企业提供贷款560万元。
该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业务行为。先后建立《贷款风险管理规定》、《贷款审批权限规定》,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定《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信贷基础工作规定》、《启用贷前调查报告》、《统一合同编号》、《清收不良资产方案》等10项制度、办法,从源头把握经营风险,优化资金投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全辖信贷人员开展对信贷资产的自查工作,配合总行稽核组完成核查工作任务,摸清不良资产底数。
(李天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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