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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前身为哈尔滨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4月3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该行是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一缓法人,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1998年末,该行各类存款余额61.6亿元,比年初增加10.3亿元,增长20.07%。储蓄存款余额31.3亿元,比年初增加3.9亿元,增长14.23%,对公存款余额29.1亿元,比年初增加6.4亿元,增长28.67%。各项贷款余额33.1亿元,比年初新增加3.5亿元,增长11.82%。1998年,累计投放贷款291 358万元。其中,向国有企业投放贷款91 018万元,占投放总额的31%;向非国有企业投放贷款200 340万元,占投放总额的69%;向大型企业投放贷款7 800万元,占投放总额的2.7%;向中小型企业投放贷款283 558万元,占投放总额的97.3%。
该行以哈尔滨市中小企业为重点扶持对象,1998年与2 000户个体私营企业建立信贷关系,累计发放贷款35 780万元,占全辖贷款投放额的22%,使义利肉食品加工厂、卫星油脂加工厂、双龙集团、永兴集团、新中新集团等私营企业得到规模发展。同时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发展,向省路桥建设总公司、省公路局注入信贷资金4 000万元;为省邮电管理局下属5户企业投入贷款l亿元;向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二厂、省烟叶公司投放贷款4 000万元。1998年8月,该行为哈尔滨市抗灾自救投入信贷资金580万元,全行职工捐款62.5万元,建立一座希望小学,命名为"商业银行小学"。全年发行凭证式国债2.5亿元,兑付到期国债4 900万元。该行重点进行电子化网络建设,建立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安装ALPHA8200主机两台,申请x.25专线111条,实现电脑覆盖率100%。(张 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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