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行根据支行、办事处和分理处、营业所、信用社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现金管理重点单位,加强对商业、供销、农机和乡镇企业等现金收支大户的检查,从严控制个体工、商业户的现金支付。对商业部门和农村供销社认真执行"当日货币回笼制"和"三、五回笼制"。1989年,全市农业银行回笼现金76 332万元,比上年增加6 120万元,增长8.7%。全年累计收入现金2l 986万元,增长11.5%,支出现金223 702万元,比上年增加2l 702万元,增加18 409万元,增长9%,收支相抵,净投放现金10 134万元,比上年减少3 577万元,下降26.1%,比人民银行核定的年度现金投放计划减少5 865万元。全年通过银行、信用社支出的工资和其它个人收入比上年增长12.89%,增长率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通过银行、信用社支出的农民个人收入(包括乡镇企业工资支出等)增长率比上年下降8个百分点。
(何春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