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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发放固定资产贷款30 905万元。其中,国营技术改造贷款27 688万元(含多收多贷377万元),集体技术改造贷款1 617万元,基本建设贷款1 000万元,小化肥专项贷款600万元,严格控制在信贷规模之内(总规模为33 321万元),完成了总行指令性计划30 204万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贷款项目410项,贷款余额为11 5 683万元,较年初纯增贷款17 913万元,增长18.23%。据统计,上半年比上年同期贷款发放进度加快了2个百分点,10月末加快11.57个百分点。当年有288个项目投产,新增产值16.4亿元,新增利税2.32亿元,节约外汇2 617万美元。
1990年,对全市37个大中型企业发放技术改造贷款18 950万元,占全年贷款发放规模的61.3%。先后为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大型量具仪器"、哈尔滨轴承总厂"七五改造"、哈尔滨第一工具厂“精密复杂刀具”等14个项目发放设备贷款2 647万元。向"三大动力"厂的300万千瓦火力发电机组项目发放贷款500万元,使该项目于1990年全部完工并投产使用。全年对50个企业发放调整产品结构贷款7 455万元。如哈尔滨星光机器厂引进开发"马自达"公司轻型车身制造技术项目,银行协同企业进行调查和实地考察,认为"马自达"车型市场竞争能力差,决定改与第一汽车制造厂合作开发"尼桑"车型,发放贷款1 500万元。支持"短、平、快"项目启动生产。先后对哈尔滨酿酒厂"酒糟蛋白"、哈尔滨中药二厂"双黄连”粉针等24个项目,发放贷款1 996万元,支持出口创汇和替代进口项目的改造。先后对哈尔滨第三工具厂"锯片铣刀"项目、医药(集团)公司的"头孢氨"项目、哈尔滨市卷烟厂的"七五改造"等11个项目,发放贷款2 765万元。支持节能、基础原材料工业和支农项目的技术改造。同时为了发展原材料工业的生产,先后为水泥厂、化工六厂、化工总厂等技术改造项目贷款6 561万元。市工商银行与企业主管部门,市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协商,确定还贷数额。具体规定上半年实行"还一贷三",三季度实行"还一贷一",四季度实行"还二贷一"的原则。做到谁还贷,谁受益,调动企业自觉还贷的积极性,加快收贷进度。10月末较上年同期加快32.6个百分点,实际收回贷款12 994万元。要求有技改贷款企业的附属单位,在工商银行开立账户,吸收存款,增强了信贷资金的自给能力。(梁荣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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