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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统计工作
 
 
【统计执法监督】
 
 
    1998年,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贯彻"两办通知"会议,副市长方世昌作重要讲话,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各区、县(市)分别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人为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两办通知"领导小组,结合各区、县(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市统计局还组织人员,检查、督促各区、县(市)及有关部门对"两办通知"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各级统计部门,以《统计法》、《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哈尔滨市统计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结合“三五”普法教育,积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板报、条幅、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统计局3次组织人员,参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法制讲座。按"两办通知"要求,由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市统计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区、县(市)及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年检查1 759个单位,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81起,对违法行为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通报警告等处分。(刘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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