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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在落实国家和省统计改革措施的同时,研究制定适合哈尔滨市统计工作的制度方法改革方案30项,其中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有20项,完善增加值调查网络和核算方法。市统计局实现按月测算国内生产总值工作。实现工业企业统计报表的超级汇总。制定大中型零售商店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排序制度,并将超亿元集贸市场纳入商品流转统计范围,推进批发零售贸易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建立反映非国有经济推进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体系及统计制度。加强对开发区发展情况的统计,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报统计制度。市统计局与市旅游局首次协作,开展国内旅游统计抽样调查。完善利用外资、金融市场、证券市场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跟踪调查制度。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方法,进行由单纯的农牧业报表体系向综合性农村经济报表体系过渡的试点,完善和推进粮食产量实割实测抽样调查方法,完成畜牧业生产统计抽样调查及村和村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户、工业品和消费品等项目的调查方法,增加城市下岗人员收入调查专项,建立县(市)城镇居民生活抽样调查制度。修订交通运输价格调查方案,增加了调查样本和调查内容。(刘淑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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