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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和省经济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哈尔滨市的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完成。一是机构人员落实到位。2004年初,市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就普查的重大意义、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以及普查的组织领导、经费落实、依法普查等提出明确要求。自上而下成立市及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普查组织网络。全市共选调普查指导员2565人、普查员7313人,并组织开展培训。二是普查经费基本落实。市普查办与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领导高度重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全市共落实普查经费443万元,其中市本级200万元,区、县(市)243万。三是宣传动员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各级普查机构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提高经济普查的社会知晓度,为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做好清查摸底工作。在清查摸底阶段,把工作重点放在摸清大企业、大集团、大专院校、机关和写字楼的基本情况上,全市统计出法人单位3万余家,产业活动单位1.5万余家,摸清基本单位底数。哈尔滨市经济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都已完成,通过了国务院经济普查督导组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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