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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两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经济纠纷案件,近几年来都有较大幅度上升。1985年受理1 880件,比1984年上升58.9%;1986年受理2 622件,比1985年上升39.5%。这些案件具有三个明显特点:一一是大部分经济纠纷发生在购销领域,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占51.3%。二是有四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上升幅度最大,其中科技协作合同纠纷案件上升300%;财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上升80%;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上升54.1%;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上升21.1%。三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1985年的1件增加到20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比1985年下降58.7%。
1986年,哈尔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审结经济纠纷案件2 696件(包括上年结存案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7 078万元。其中,调解1 950件,占72.4%;判决234件,占8.7%;移送、撤诉、驳回起诉的512件,占18.9%。在审结的案件中,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各项具体规定的无效合同近400件,占15%左右。有的当事人以联营、承包等形式,变相高价转租公房;有的以联营为名,出卖公章、户头,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有的打着联营旗号,内外勾结,进行违法活动;还有的以签订合同为名,进行经济犯罪活动。
(王文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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