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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 450件,比上年上升17%;审结3 355件,结案率为97.2%。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与上年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比重持续上升。共受理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 621件,比上年上升19.5%,占一审刑事受案总数的47%。二是共同犯罪案件持续增多。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年受理的280件一审案件中,有共同犯罪案件137件,参与共同犯罪人数546人,比上年分别上升70%和57.5%,并出现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犯罪集团。三是造成的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在审结的146件杀人、伤害案件中,杀死被害人161人,伤残被害人40人。全市法院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3 586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 633人,重刑面为45.5%,高于全国平均值8.1个百分点。其中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的273人,比上年多55人。
全年共受理一审经济犯罪案件469件,比上年上升10.6%;审结462件,结案率为98.5%,挽回经济损失265.7万元。从经济犯罪案件看,一是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犯罪呈上升趋势;二是毒品犯罪活动已渗入哈尔滨市,受理了5件种毒、贩毒案件;三是盗窃公共财物案件数虽然同上年基本持平,但万元以上重大盗窃案上升;四是诈骗公共财物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市法院在打击经济犯罪中,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415名经济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1人、死刑2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3人,重刑面为34.8%,比上年高4.5个百分点。
(马祥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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