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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审判
【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做群众满意的法官"活动。1991年初,进行了第一次评选活动,共评出群众满意的法官标兵12人。此后,这项活动继续向"高标准、深层次、规范化"方向发展。全市法院推行新出台的激励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建立健全了记实、考核、评比办法,兑现奖惩。制定了干警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开展了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形势教育。加强以廉政建设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将廉政建设、勤政建设和反对行业不正之风融为一体。全市法院收到群众表扬信710封、锦旗(牌匾)257面(块),包括市法院在内的13个法院全部进入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行列,道外、道里、平房三个区法院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251名干警获奖。
(马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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