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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全市法院强化对敌专政的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 138件,审结3 135件,结案率为99.9%,比上年高1.7个百分点,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3 098人,其中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和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44.1%,重刑面比上年高2.3个百分点;重特大案件平均结案时间30.5天,比上年缩短1.2天,如侯凯特大杀人碎尸案,检察机关12月11日提起公诉,14日开庭审理,18日一审宣判,25日执行枪决,从检察机关起诉到罪犯被处决仅用14天时间。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之前,都采取市、区、县交叉方式集中宣判刑事犯罪分子,共召开刑事公判会135次,宣判1 620起案件、1 944名犯罪分子。参加专打斗争和"百日攻坚战"发出司法建议547件,采用率为41%。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工作上新台阶,2个单位和5名少年刑事审判干部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马祥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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