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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扫黄"工作取得成效】
 
 
    1990年市和区都恢复了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组建了"扫黄"办公室。哈尔滨市设立了新闻出版管理处、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文化监督处,组建了社会文化监督大队,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经常性监督和管理。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视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市1 000多家国营、集体、个体书刊及音像制品销售网点、文化娱乐场所和20余家印刷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清理。全市组织了6次较大规模的统一行动,各区、县(市)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先后组织了90多次统一活动,全市共收缴淫秽、色情录像带593盘、非法走私录音录像带21 600多盘,劣质录音带20 000多盘;收缴淫秽、色情和非法出版书刊517种,11万余册;取缔录音带黑加工点7个、倒卖录像带的黑窝4个,遏制了"黄毒"泛滥。
    1990年,坚持以"治本清源"为重点,对出版社、印刷企业和书刊批发部进行了全面整顿,堵塞了有害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生产、流通渠道。对全市69个出版社、期刊社和报社(包括内部刊物),388家印刷企业和57家书刊批发单位进行了重新登记,对印刷书报刊的114家印刷厂进行了重点清理整顿,查处违纪印刷厂儿家,其中停业整顿2家,查封书刊发行单位3家。审核批准书报刊准印厂31家,内部书报刊准印厂37家,书刊发行单位31家。建立健全了印刷企业和书刊发行单位的管理制度,清查了出版部门在协作出版和代印代发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配合铁路、公路、民航、邮政等单位,设卡堵截外地非法书刊、非法音像制品和淫秽、色情出版物。在公路运输中,截获非法出版的录音带75件,16万余盘;在铁路货运中截获非法书刊9 800余册;在空运中截获非法走私录像带200余盘。
    加强了法规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市政府制定发布了《哈尔滨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音像发行放映管理制度》、《舞厅、音乐餐厅管理制度》、《书刊批发销售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实施细则。
    全市共查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制品和非法出版及"六害"案件809起,查获犯罪分子555余人,逮捕23人,收容审查64人。新闻出版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查处了新路印刷厂印制反动书刊《中日关系八十年之证言》等10余起大要案。"拒黄光荣、嗜黄可耻、贩黄有罪"的社会风气正在形成。市委、市政府在1990年冬至1991年春,向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了"扫黄"总体战。以公安部门为主,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视、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组成十路大军,集中打击重新抬头的"制黄、贩黄"活动,重点打击那些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全面整顿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市场。全市出动2 300多人次,检查书店、舞厅、影剧院、放映厅、旅店等重点场所560余家,收缴伪劣录像带5 250余盘,查封非法出版物4 000余册。(姜继先  许茂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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