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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哈尔滨市高等学校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等教育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机制。严格控制增加新校和学校升格,依靠现有院校,调整高教结构。年末,全市共有高等院校24所,比上年增加1所,在校本、专科学生49 631人;研究生在校人数近4 000人,其中在校博士生343人、硕士生3 600多人。各院校在控制发展数量的同时,把主要力量放在提高本、专科教育质量上。各院校在保证本、专科教育质量的前提下,还发展了以专科为主的高等函授教育和夜大学教育,并且举办了多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如进修班、培训班、助学班等),发挥了多功能作用。
1988年,全市高等院校完成了首批教师职称改革,逐步完善了教师职务聘任制,达到了评聘质量的要求。全市高等院校的1O 664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635人,副教授2 373人,讲师3 477人,教员281人,助教3 898人,高级职务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8.2%,比上年有所提高。在教师职称改革中,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一些45岁以下的教师被聘为高级职务,教师队伍结构得到改善,学术梯队逐步形成,学校的学术地位得到提高。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学院获得了教授资格审定权,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中医学院获得了副教授资格审定权。全市高等院校的学位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有些学科已向国家申请成为全国重点学科。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共建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为高科技人才从事科研活动创造了条件。(附表)(冯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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