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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全市有24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13所,专科学校11所。截至1992年10月,各院校在校生57 117人,其中本科生35 772人,专科生17 783人,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3 562人。普通高等学校夜大、函授生27 889人。1992年招收本科生9 811人,专科生8 201人,研究生1 224人,夜大、函授生10 533人。毕业本科生9 103人,专科生5 352人,研究生1 096人,夜大、函授生7 317人。1992年,全市24所高等院校共有教职127 109人,其中专任教师10 305人,专任教师中教授683人,副教授2 401人,讲师4 378人,助教2 546人。各高等院校图书馆藏书837.7万册。当年新增教学用房14 618平方米,其中实验室10 727平方米。新增加图书馆用房8 114平方米。
1992年,调整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和投资重点,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得到较大发展,高等院校在校生数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专科生数已占在校本科生的49%,工程、经贸、外语、法律等应用学科得到充实和加强。对部分干部管理学院、职工大学进行调整,干部管理学院由原来的10个调整到5个。
1992年,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深化教育教学领域改革。在招生制度方面,增加地方调节性计划,共招收合同委托生5 000多人;在划分高校服务区域的基础上,扩大定向生招生比例,定向生数基本保持在招生总数的40%左右。扩大招收边境推荐生和有实践经验考生的试点,保证毕业生能分配到急需人才的广大农村及边远地区。以机构、编制和分配制度为重点,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和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继续进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哈尔滨工业大学撤销了机关科的建制,机关减编20%;实行全员聘任制;向教学、科研、开发3支队伍倾斜;打破大锅饭,实行有职级、岗龄、领导职务责任、业绩、教学津贴在内的校内结构津贴,拉开分配档次,提高了待遇。1992年制定并下发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全面整顿省属高等学校的机构。共核定在哈尔滨省属高等学校人员编制9 496名。各高等院校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继续进行专业调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教学计划,拓宽专业口径,更新教学内容。在课程建设上,加强对学生外语、计算机等能力的培养。各院校普遍强化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考核制度,设立质量监控系统,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1992年,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中,省有关部门表彰先进集体33个、先进个人55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刘亦铭教授作为黑龙江省代表赴京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教书育人座谈会,并在人民大会堂作题为《做学生思想和业务的双重导师》的发言。
各院校230多名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两个月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共有75个先进集体、108个先进个人受到省有关部门的表彰,12个先进集体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表彰。
1992年,各高等学校共发展新党员2 769人,其中,学生新党员2 262人。1992年,各高等院校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在教师职务评聘中,采取向中青年教师倾斜的特殊政策,破格评聘45岁以下的教授10名,40岁以下的副教授160名。1992年,在东北农学院等5所院校试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农村、基层招收在职人员和回乡青年,由学校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招生。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并享受同等待遇。(附表)(张春棠 杨立田 赵义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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