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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哈尔滨市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4所,其中本科院校13所、专科院校11所。截至1994年10月,在哈尔滨普通高等学校共有在校生68 313人。其中本科生40 220人、专科生28 093人、研究生(含博士、硕士)4 586人。1994年24所普通高等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0 553人,其中教授1 150人、副教授2 874人、讲师4 449人、助教1 667人、教员413人;共有固定资产24.8亿元,图书馆藏书962万册。当年新增校舍91 118平方米。其中教室6 951平方米,实验室6 700平方米,学生宿舍857平方米。
1994年各高等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任务,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和增加改革力度。省属高校共增设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24个。哈尔滨工业专科高等学校、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交通专科学校、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4所学校的5个专业被国家教委批准为工业高等学校专业改革试点学校。省教委批准黑龙江大学成立实验学院,着力探索教师聘任制、学分制等改革措施。同时在实验学院的学生入学与学籍管理方面,实行A、 B、C3类招生和滚动奖励惩罚机制。
1994年12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就全省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确定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争取进入国家“211工程",同时对这两所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1994年,哈尔滨各高等学校共评聘教授194人,副教授464人。(张春棠 杨立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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