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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普通高等教育综述
 
 
【管理体制改革】
 
 
    为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坚持"调整、共建、合作、合并”的方针,省教委进一步与国家部委建立省部共建关系。1998年省教委接管中央下放的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商学院、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普通高等学校;1998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原黑龙江省建筑学校升格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哈尔滨理工大学之后,哈尔滨地区其他高校正进行院校合并工作。在此基础上,部分高校实行校、院(处、系)二级管理,大量裁减行政机构和人员,推进后勤管理社会化,实行以现代企业股份制为目标的校办产业管理体制改革,使校办产业的运营逐渐纳入市场。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一些高校以合作、联合等方式与其他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办学,充分发挥各办学主体教育资源的作用,提高了办学效益。(张春棠  杨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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