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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量衡器具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哈尔滨市工业基础薄弱,生产、流通和生活中使用的计
量器具,仅限于“度量衡器具”。当时,哈尔滨市有60余家度量衡器生产制造厂。由于缺乏
法制管理,标准器普遍失准,不合格度量衡器具流向市场,导致市场混乱,一些不法商饭乘
机利用秤、尺作弊,克扣消费者。1950年5月16日市政府根据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加强对度
量衡管理”的议案,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立“度量衡检定所”,负责哈尔滨市区及邻近
县度量衡器的检定管理。
“度量衡检定所”成立后,首先筹备建立度量衡检定标准器。所长孙吉成与所7名检定
人员分头收集散落民间的日伪时期的标准器。最终将一套日伪实业部权度局的标准分铜(砝
码)、2支30米长标准铜卷尺、自制分度值0.125毫米标准米尺和钢质标准量器作为检定标
准器。
1950年7月,市度量衡检定所接受了三棵树油库储油罐容积计量检定任务,储油罐是根
据抗美援朝需要,国家投资修建的战备储油罐。当苏联向中国运输汽油,准备启用这个罐时,
苏联方面提出要由计量部门进行储罐容积检定。市度量衡检定所在不具备检定大容积容器手
段的情况下,与油库设计安装部门协作,市度量衡检定所提供“伪满实业部权度局10米标准
钢卷尺”1支,油库设计安装部门提供检定技术,最后由市度量衡检定所签发检定合格证书,
圆满的解决了两国间的贸易结算。
1950年10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度量衡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市政府颁布《哈
尔滨市度量衡暂行管理办法》,市度量衡检定所依据“暂行条例”、“暂行管理办法”对40
余家衡器制造厂的标准砝码逐件进行检定调修,并对秤、尺产品实行出厂检定,从而制止了
粗制滥造,保证了产品质量,为公平交易创造了条件。1952年,商业部门一直延用铅锡制作
的量提计量酒、油等液体,引起铅锡中毒,严重危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国家卫生部、商业
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废除铅锡量提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委员会作出决定,
由哈尔滨市专卖局负责制造搪瓷量提,由市度量衡检定所负责提供生产搪瓷量提质量标准及
产品出厂检定,按照省财政委决定,市度量衡检定所提供1斤、0.5斤、1两3个规格质量标
准和一套铜质标准器,(铜质标准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度量衡处检定合格),组织了搪
瓷量提生产,并承担了产品出厂检定。
1955年8月黑龙江省富锦县一批大豆准备出口苏联。出口检斤时,苏联方面提出检斤台
秤必须有计量部门检定证书。当时,哈尔滨市度量衡检定所是全省唯一的计量机构,应富锦
县粮库请求,度量衡检定所派出两名检定人员,携带标准砝码赴富锦现场检定,保证大豆如
期出口。
二、长度、热工、力学、电学四大类计量器具检定
1957年7月,在市度量衡检定所的基础上,成立了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计量管理处,省、
市合署办公,对外称“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计量管理处”或“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所”。1959
年11月,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所(以下称市计量所)独立。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市计量所
检定项目由简单的度量衡,发展到长度、热工、力学3大类12种,即长度:线纹尺、尺模;
热工:温度计、热电偶、压力表、高低压氧气表;力学:天平、砝码、秤、砣、容量。
1962年根据市委109次常委会议决定,将原哈尔滨市计量所改为哈尔滨市标准计量局。
建立了长度、热工、力学、电学4大类中的11项计量标准器,开展了32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工
作。
1969年省计量管理处将18个检定项目下放市计量所。至1974年,完成其中12项检定项目:
1.准确度为0.03%以下各种直流电位差计(直流电位差计以检0.05%级为主,0.03%级
于1973年下半年开展,至1974年仅检定3台);2.0.2级以下直流、交直流两用伏特表、安
培表、瓦特表;3.三等以下热电偶;4.除一、二等外各种水银度计;5.标准压力表;
6.光学高温计;7.三等以下量块;8.各种平面平晶;9.二等以下砝码(含二等);10.材
料试验机;11.洛、布氏硬度计;12.转速表。由于技术力量薄弱和缺少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对0.05%直流电桥、0.02%以下各种电阻箱、二等以下活塞压力计、二级角度块等6个项
目没有开展。
1979年5月,市计量所按照国家、省和市标准计量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了以“五查”
为内容的计量标准器整顿工作,通过“五查”整顿,共清查标准器14项23种。其中:长度标
准器5种,热工标准器7种,力学标准器7种,电学标准器4种。
1980—1983年间又建立标准器5种,其中长度类2种,热工类2种,力学类1种,经黑龙江
省标准计量管理局正式审核批准共建立标准器达4类14项28种。
三、扩展十大类计量器具检定
从1982年开始,市计量所以建立计量标准为中心,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新检定
项目,在长度、热工、力学、电学、化学计量检定的基础上,开设了无线电、“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大质量”、“电子计价秤”、“转速”“汽车里程计价器”、“汽车里程表”、
“流量”、“燃油加油机”等检定项目。
(一)长度计量检定。1982年市计量所组成调查小组走访41个建筑工程队,统计有经纬
仪、水准仪、罗盘仪、平板仪、测距仪等测绘仪器3000余台。当时哈尔滨市有测绘仪器修理
部6个,都不是法定计量部门,无权出具检定证书,为了加强测绘仪器计量管理,所领导决
定在长度室设立“大地测绘仪器组”,派出2名助理工程师、2名检定员到有关生产和科研单
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筹建了“经纬仪、水准仪轴系几何关系检定系统”、“铅垂标准器”、
“水准标准器”、“度盘示值检定仪”等标准装置,根据一机部1963年颁布的《水准仪、经
纬仪》标准,在省测绘学会,市计量测试学会专家指导下,编制了《经纬仪检定方法》、
《水准仪检定方法》,于1983年初开展测绘仪器检定工作。后来执行《JJG414—86光学经纬
仪检定规程》,《JJG425—86DS、DS3水准仪检定规程》。
(二)化学计量检定。1982年市计量所成立计量器具修理室,同年11月,从科研科抽调
2名化学、无线电专业大学毕业生和1名技术工人,组建了“理化仪器组”,隶属修理室。理
化仪器组依据国家现行规程《JJG78—81滤光光电比色计检定规程》,首先开展滤光光电比
色计检定工作,1983年检修计41台,1984年依据《JJG119—84酸度计检定规程》采用PH标准
物质,开展酸度计检定工作。1986年理化仪器组扩建成化学无线电室,增加了电导仪,旋光
仪、紫外分光计、示波器、信号发生器等检定测试项目。1989年依据《JJG78—89可见分光
光度计检定规程》开展了分光光度计的检定。1990年成立化学专业检定室,保证化学量值准
确传递。
(三)无线电计量器具检定。1985年9月19日,国家颁布《计量法》,将医疗仪器列入
国家强制检定范围。1986年市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研制出“XJ—Y6—1型心电图机检定仪”,
对哈尔滨区域内,各医院使用的心电图机进行测试,至1987年底测试200余台,不合格仪器
占25%,经过修理全部达到合格。1988年6月“检定心电图机标准装置”,经黑龙江省技术
监督局技术考核,取得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检定人员依据《JJG544—88心电图机
检定规程(试行)》,正式开展心电图机检定。
“脑电图机”测试工作开始于1988年2月,测试13台,合格2台,不合格率为85%。1989
年经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技术考核,认证后,建立“检定脑电图机标准装置”,取得“社会
公用计量标准证书”,1989年6月依据《JJG543—88脑电图机检定规程(试行)》开展脑电
图机检定。
(四)质量计量器具检定。1984年以前,对10吨以上大质量地衡检定,采用标准砝码计
量法(人工装卸砝码),最大检定量限2吨,不能满足大质量计量需要,1986年7月,国家计
量局将1台法国雷诺公司生产的“GHB—280型衡器检定车”分配给市计量所,建立大质量检
定标准。1987年6月21日,大质量检衡车正式投入检定。对全市572台3吨以上地中衡及各种
专用秤实行强制周期检定。
电子计价秤于1985年在哈尔滨南岗区秋林公司首次试用,至1987年底全市推广应用100
余台。市计量所于1987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和国家计量局颁发的《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开展了“电子计价秤”检定工作,
1988年《JJG539—88电子计价器检定规程》正式实施后,开始“电子计价秤”依法执行周期
检定。
(五)汽车里程计价器和里程表检定。1986年初,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市委副书记邵奇
惠指示计量部门对出租汽车里程计价器加强管理。同年4月国家计量局无偿调拨给哈尔滨市1
台日本产“SMT—1型驱动式检定装置”,并邀请日本专家协助安装调试,同时市计量所派出
2名室主任参加国家计量局组织的专业班学习,获《出租汽车里程计价器检定员》证书。同
年10月经省计量局考核批准“检定汽车里程计价器标准装置”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987年
初,市计量所与市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出《关于汽车里程计价器周期检定通知》,并成立了
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站,同年4月在哈尔滨洗衣机总厂租用厂房开展检定工作,1988年10月
检定地点迁至黑龙江省军区通讯营。
车速里程表是用于测量汽车时速及里程的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项目。市计量所
1989年8月开始筹建“检定车速里程表标准装置”,9月25日经省技术监督局考核批准,取得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1990年依据《JJG550—88车速里程表检定规程》对全市机动车辆进
行检定。
(六)流量计量器具检定。为解决水流量的计量,市计量所集中资金,于1987年5月引
进1台日本产“FLB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作为大口径水表检定标准,开展了大口径水表现场
检定。市计量所从1987年7月开始筹建“燃油加油机”检定项目。然后从吉林计量技术研究
所计量仪器厂购置了6个不同等级、规格的标准金属容器,包括:二等SYJ—B—1000;SYJ—
B—200;SYJ—B—50;一等RBJ—100;RBJ—10;RBJ—5;1988年6月,2名检定员考取了检
定证书,配备星光—131A汽车1辆开始对全市计量加油机,石油流量计进行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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