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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技术监督》
 
 
第三篇 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一章 质量管理
 
 
第一节 质量管理体制
 
 
  1979年,全市推行质量管理初期,由市经委技术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推行工作。按照
国家和省经委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企业调查摸底,开办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组织推行全
面质量管理试点,召开质量管理成果发表会,进行经验交流,创优质产品,表彰奖励等工作。
期间,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设立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全质办)。
  1983年3月,为加强对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市经委增设质量管理处,负责工
交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进行质量管理教育培训,开展群众
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企业试点;组织创优,进行国家优质产品奖(金奖、银奖),部和省
优质产品奖推荐工作;组织质量管理奖创奖和评奖活动,推动企业创质量管理奖,推荐国家
质量管理奖和部、省质量管理奖企业,组织市质量管理奖评选;试行质量指标统计,对主要
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和优质产品产值率试行统计;筹备开展生产许可证工作。同时,根
据国家的要求,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相继增设质量管理处;中直省属及市属企业先后成立全
质办,或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形成三级质量管理网络,有力地推动了全面
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
  1988年5月,市经济委员会与市计划委员会合并,成立新的市计委。市经委质量处划入
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后改为市技术监督局),组建为质量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收集和综
合分析全市产品质量信息动态,提出提高产品质量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总结推广质量管理经
验,推行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评审和管理市级质量管理奖,负责推荐和管理国家、部和省
级质量管理奖;负责市级优质产品的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国家、部和省级优质
产品;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对市质量管理协会进行业务协调。
  各区县(市)、市属各有关委办局,按其职能要求,健全质量管理工作机构,充实人员,
加强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
  1990年,根据市编委《关于强化市计委工业生产组织、协调、指挥职能的通知》要求,
市技术监督局从质量管理处划出3个编。将承担的企业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职能划给市计委,
由市计委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落实;研究制订加强质量管理新政策和
新措施;组织工交系统实施现代化管理,组织创优和市优质产品评比工作;负责工交系统质
量管理奖企业评审工作;组织扩大企业优质品生产,提高企业产品的优等品、一等品率。市
技术监督局负责工交系统以外企业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市优质产品、市质量管理奖企业的
评审和工交系统市优质产品,市质量管理奖企业的最后审查工作,并负责向市政府优质产品
评选委员会报批;负责省优、国优产品和省、国家质量奖企业推荐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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