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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质量管理奖
1982年,国家经委在“国家质量奖”中增设了“国家质量管理奖”。这是国家授予企业
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最高奖励。
国家质量管理奖预评从1982年开始,哈尔滨市只有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参加了预评,但未
有通过。1983年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继续申请,通过预评。1984年,经复检正式授予国家质量
管理奖,成为全国10家获奖企业之一。
继东北轻合金加工厂之后,哈尔滨第一工具厂(1988年)、哈尔滨锅炉厂、秋林公司
(1989年)荣获国家质量管理奖,标志着全市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市质量管理奖
1984年3月,哈尔滨市经委参照国家质量管理奖做法,制订了《哈尔滨市质量管理奖评
审标准(试行)》,10月4-17日,首次进行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评审中,坚持"高标准、
严要求、少而精、不照顾"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合理打分,综合评价。哈尔滨
橡胶厂、哈尔滨空调机厂和哈尔滨第二工具厂通过评审,正式授予哈尔滨市质量管理奖,哈
尔滨日用化学厂通过预评。
1985年3月,市经委下发《关于组织哈尔滨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与《哈尔滨
市质量管理奖检查评审办法》(试行),以此做为每年评审工作的文件依据。为做好市质量
管理奖的评审工作,着重采取了五项措施:1.举办创奖企业厂长(经理)、全质办主任学
习班。学习市质量管理奖评选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交流经验,增强
信心。2.举办市质量管理奖评审人员学习班,掌握评审标准和程序、交流经验、互相学习,
提高评审人员的素质和评审工作水平。3.加强对创奖企业指导服务,在主管局内联评、申
报和市质协推荐的基础上,搞好印象调查。4.召开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和企业质
量管理经验交流会,确定现场检查企业名单,并分组进行现场检查评审。5.召开市质量管
理奖总结联评会,经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反复讨论,提出拟推荐的市质量管理奖企业名
单和评审综合报告,报请市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批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986年起质量
奖金纳入每年市财政预算,对我市获各级质量管理奖和国优金、银奖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奖励,总额度不超过一百万元。
"六五"计划期间有13个企业20次获奖。"七五"计划期间(1986-1990年)有64个企业108
次获质量管理奖。
1984-1990年,全市共有70个企业获奖128次。其中,市质量管理奖57次,省质量管理奖
26次,部质量管理奖41次,国家质量管理奖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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