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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根据党的十三大提出的战略任务,加强对市直局、处级在职党政干部轮训。1988年的办学宗旨是:以宣传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中心,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为哈尔滨市的改革和建设服务。教学内容以马列主义基础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教学方式以短期培训为主,科学研究以改革开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把培训既懂马克思主义理论又有实际工作能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改革、开放需要的党性强、作风好的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培养目标。党校按照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决定》,1988年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举办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轮训班4期,学习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文件轮训班2期,每期学习17天,6期共轮训179人;与市委机关工委联合举办机关处级干部轮训班4期,每期学习1O天,轮训250人;与市国家机关工委联合举办市国家机关处级干部轮训班5期,每期学习10天,轮训604人;与市纪委联合举办市直单位纪检干部培训班,培训56人(主要是纪检书记)。还举办了区、县(市)党校师资专题进修班。1988年共举办短期轮训班17期。
为保证轮训班的效果和质量,1988年加强了教材建设,并进行了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的改革。党校组织教学人员编写4本专题参考材料,包括中央领导的论述、各专题的学习提要、国内外有关资料摘编,共70余万字。在教学过程中,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自学为主的原则,在各个教学环节上充分发挥教员和学员的积极性。各种轮训班都实行学员民主管理,出勤考核、自学、小组讨论、结业总结、生活管理,均由班委会负责。(赵延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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