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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全市共承保258亿元财产,其中,国内251亿元,国外7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增长12.7%。全年开办了50个险种(别),其中国内业务37种。全年保险业务总收入12 605.8万元,比上年增收2 229万元,增长21.5%;全年实现利润3 793万元,比上年增收1 180万元,增长42.5%;上缴国家利税3 131万元,比上年增加1 027万元,增长48.8%;人均业务收入29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16%;人均利润8.9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39.1%。
1.在企业财产保险承保上,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企业财产全部实行保险的文件。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巩固续保,挖潜增值,不断扩大承保面。全年新开430户,增收保费81.3万元。
2.新开办了"厂长、经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电热水器产品责任保险"等新业务,保费收入达11.4万元。
3.市保险公司进行了保险体制改革。改革核算体制,由原来的"分级核算、自计盈亏"改为"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年初,该公司颁发了《经营目标管理办法》和《经营目标考核办法》,对基层公司实行了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网络;对干部实行了选聘任用制,按照“公开、民主、平等”的原则,把懂管理、懂经营、群众信得过的人选进各级领导班子。
4.防理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风险管理为中心,提高防灾检查质量,在加强安全教育和防灾宣传的基础上,注重灾害多发期的危险管理,协同社会防灾力量,重点加强了一级防火单位的预防工作,建立防灾档案。全年进行防灾检查236次,查防236个单位,发现隐患531起,整改162次。
(贾文玉 祁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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