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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184685万元。其中,个人寿险新单保费收入16435万元,团体寿险新单保费收入11415万元,银保渠道新单保费收入78226万元,长期寿险续期业务保费收入66222万元。该公司运营支持系统按照保监会和上级公司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实现零现金收付。至年末,城区综合非现金率96.91%,县域综合非现金率93.49%。2009年,该公司开展柜面改造工作。已完成14个标准化柜面改造工作,占辖区柜面总数的73.7%。全面实现柜面环境、服务质量、服务礼仪和服务标准的统一。
2009年,该公司分别于3月31日和4月20日在南岗区客运站、道外区客运站率先在全国保险行业实现新公旅险“4+1”实名制销售模式,并成功上线,在全省客运系统进行推广。
《哈尔滨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6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市约有50万名大学生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该公司独家承办驻哈尔滨的66所大专院校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一站式”服务。
2009年,在国家大力推进医疗保证体系改革的背景下,该公司与市社保中心洽谈协商,联合推出学补险收费、理赔一站式服务模式,开发出适合哈尔滨地区使用的“医保通”系统,使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全面实现“一站式”结算,开创省内保险业先河。
该公司谋划探索农村保险发展的新途径,规划建设农村营销服务部50个,设立182个农村网点,农村网点覆盖率75%,初步完成网点布局。加快对农村保户的理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2009年,农村小额保险工作累计承保5.2万人次,解决部分农民基本意外伤害保障问题。推进农村妇女安康保险,解决广大农村妇女医疗保险的后顾之忧。推广农村中小学生保险,累计实现承保30万人次。解决农村中小学生意外伤害、疾病医疗的资金保障。
该公司采取措施解决社会劳动力就业问题,在社会上招募录用各类人员。其中,转移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4065人,使其人均增收6500元。创造税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2009年,该公司上缴地方税费1676.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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