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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保险》
 
 
保险
 
 
【概况】
 
 
    1990年,全市共承保309.4亿元财产。其中,国内298.3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全市有4 144户企业,42万户家庭,41 290辆机动车船,5万亩农作物,155.6万只鸡和107亩鱼池参加财产保险,办理了40.6万笔货物运输保险;涉外业务承保财产额达11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全市参加各种人身保险的有122.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1.9%。全市开办59个险种,保险业务总收入14 626万元,比上年增长14.8%;上缴国家利税3 484万元,比上年增长11.3%;人均业务收入25万元j比上年增长13.6%,人均利润11万元,比上年增长22.2%。
    1990年,哈尔滨市保险公司在企业经营效益下降,市场疲软的情况下,各项保险业务继续稳步发展。
    1.巩固骨干险种,全力做好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承保续保工作。区别企业不同的资产情况和经营状况,采取"一次承保,分期缴费"、"短期费率,分期承保"、"部分承保”和“加成承保”等办法,使大部分企业按期续保。同时,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新开户420个,还开办了机器损坏险、产品质量险等附加险种,努力为企业提供多种保险服务。全年承保企业财产总额171亿元,比上年增长17%。运输工具保险,认真贯彻新的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费率,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搞好承保工作,在停运车辆增多的情况下,业务收入达2 747万元,比上年增长17.6%。货运保险克服市场销售不畅、货流量减少带来的困难,努力巩固铁路货运保险业务,开发公路、水路货运保险和预约保险,使86.9亿元的在途运输物资得到保险保障。
    2.发展以简身险和养老险为主体的分散性业务。继续搞好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全市有570户集体企业的14.2万名职工参加统筹,比上年增加61户、7 000人。为4万名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2 293.3万元。市人民保险公司还筹集94万元资金,对统筹受益企业和停产、半停产企业实行差额拨补的办法,扶持企业生产经营。人身保险实行长短并重的方针,在巩固储金性业务的同时,扩展了小客车司乘险、机动车座位险,经理厂长人身意外伤害险。新开办了村干部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保险和意外保险等项业务。另外,家庭财产保险继续推行与治安防范相结合的办法。
    3.积极试办农险。1990年,市人民保险公司先后制定了4项种植业保险条款和5项养殖业保险条款,其中,烤烟、水稻、养鱼、养鸡4项保险进行了试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达哈尔滨市的农险任务30万元,实际完成68万元,比上年增长372%。赔付支出93.8万元,入不抵出,但支持了哈尔滨市的农业生产。
    4.努力发展涉外保险业务。巩固发展原有的进出口保险业务和新险业务,广泛为"三资"企业、引进项目、"三来一补"项目以及出国人员办理保险。适时开办出口信用保险,还积极为对苏联东欧贸易洽谈会提供服务,为国家创造了50万美元的非贸易外汇收入。
    5.加强防灾理赔业务。市人民保险公司坚持标本兼治,重点和一般结合的原则,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设立防灾档案,建立数据库,为实行电脑化管理创造了条件。配合消防、交通、气象、防讯等部门开展了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全市进行安全检查600人次,发现隐患125处,整改79处。1990年处理国内财产险赔案8 314起,赔款支出2 311万元,人身险给付3 291.8万元,涉外业务赔付支出30.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0.8万元。全年处理10万元以上的大案9起。其中,哈尔滨化工试剂厂火灾案赔款331万元。在南岗区奋斗路发生的纵火案中,共有56户居民受灾,市人民保险公司当天赶赴现场勘查,第二天组织现场赔付,共付赔款7.2万元。(赵广智  祁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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