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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公司1988年3月21日创建于深圳。1992年,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社会主义股份制保险企业。目前,已在国内38个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在香港、美国、新加坡设立了分(子)公司和代表处,代理人遍及世界400多个国家和地区。
1992年8月1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批准,成立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哈尔滨业务代理处,经营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涉外保险及国内、国际再保险等业务。当年收取保费143.4万元,承保金额达54 927.3万元。全处共有29人,平均年龄32岁。1993年,哈尔滨代理处在全市工商银行各支行及储蓄所和电力工业局等单位建立了代理机构,使业务面覆盖全市。全部实现电脑管理。全年保费业务收入为1 500多万元,承保金额达821.8亿元。保费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儿倍,人均业务收入和人均利润均居全市同行业前列。1992年,哈尔滨市五矿进出口公司一批出口货物途中出险,该处经调查核实后,确定为保险责任,赔付金额达77万元人民币。1993年,该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收入为61.21万元,赔款达97.73万元。6月份,承保哈尔滨轴承总厂部分机器损坏险,10月份,该厂机器设备出险,该处立即派人查勘现场,确认责任,次日,将预赔款10万元送到保户手中。全年该代理处共处理财产险赔案74起,赔款支出283.67万元,人险给付360次,结付支出53.1万元。
(丁 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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