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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该公司开办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各类责任保险、农村各种保险等110多个险种,承保财产金额786.4亿元,实现保费收入36 902.2万元,比上年增长9.5%,储金余额1 719万元。1998年,哈尔滨市发生特大洪水,重大火灾赔案增多,在赔款激增的情况下,该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实现大灾之年不亏损,全年上缴税款3 303.6万元。在全市财产保险市场中占有83.5%的份额,比上年扩大4.5%。
1998年,该公司一手抓防灾理赔,一手抓业务发展,使企业财产保险、个体工商户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业务均有较大增加。大力发展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管道煤气责任保险和各类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扩大了业务规模。各类财产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9 304万元。
1998年,该公司开展机动车辆保险创名优工程活动,并在全市建立24小时报案服务电话,在报纸上公布,以接受保户的咨询和报案服务。实行挂牌、登门服务,为保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服务,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发展。全年机动车辆险保费收入实现23 593.9万元,车均保费、实现利润等在全国同类分公司中均排在前列,机动车辆保险成为该公司的龙头骨干险种。
1998年,该公司货物运输保险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在进出口货运险、公路代办力度减弱、铁路保价继续冲击保险等困难情况下,加大预约承保力度,实现保费收入2 287.1万元,基本保持原有的业务规模。
本着积极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的原则,1998年该公司成立了农业保险处,积极发展农村综合险,拖拉机、农机具、变压器和农村用电责任保险,开办烤烟、亚麻种植、肉鸡养殖意外死亡等风险较高的种养业险种,全年农村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 717.2万元。
1998年,该公司加强理赔工作,制定方便保户的服务措施,机动车辆出险,不论节假日,不论昼夜,业务人员均可迅速到达现场查勘施救。实行限时赔案制度,缩短理赔结案时间。对大灾赔案采取提前预付赔款的办法,使保户及时恢复生产。在抗洪救灾期间,对受灾保户进行查勘施救,加班加点处理赔案,使参加保险的城镇120户受灾企业、40户家庭,农村5 783户企业及家庭迅速得到保险赔付。设立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价中心,采取措施,遏制骗赔案件,减少不必要的赔款支出。1998年,该公司共处理各种赔案23 454件,累计支出赔款22 758.8万元。其中,机动车辆险赔款支出11 989.6万元,农村保险赔款支出1 660.6万元,支付水灾赔款4 200万元。(梁 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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