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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该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造,于2003年7月19日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公司改制并实现海外上市。哈尔滨市分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的分支机构。该分公司在哈尔滨市各行政区、县(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20个支公司、1个国际业务部、1个营销部和1个大项目部。主要经营各类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国际保险等业务,开办的险种达140余种。
2003年,该公司为社会提供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国际保险总额1573亿元。处理各类赔案52919起,支付赔款29281万元。业务范围遍及城市乡村、企业家庭,覆盖全市非寿险市场的所有领域,主要险种的社会承保面达80%以上。至年末,该公司上缴税款2670万元。
2003年,该公司保险市场实现了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制定了"抓两头、促中间"的发展方向,在营销上下功夫,把大项目部改造为第二营销部,年末又组建第三营销部。外县(市)全方位开展营销业务,拓展外县(市)的营销和代办业务的规模。确立新险和责任险为业务发展的增长点,扩大责任险和附加险的承保面。
2003年,该公司的业务承保、理赔服务和财务处理3个中心全面运行实施,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出台奖惩办法;细化、量化"三个中心"各岗位,业务各险种,从承保到理赔的各环节;建立业务信息技术处理网络,业务流程各程序、数据集中准确无误。全市系统核保集中、报案赔付集中、财务处理集中、信息数据集中,实现了全市同城范围内的承保理赔的无缝连结。
2003年7月,该公司对机关现有的组织架构、员工队伍和薪酬分配进行了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机构缩减处室7个,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双向选择,减少处长助理以上干部14人;在薪酬分配上实行动态与静态结合,再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工资总额的30%,动态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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