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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保险》
 
 
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原基础上组建了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该公司在全市七区十二县(市)设有25家分支机构,共68个营业网点。销售网络已延伸至地域偏远、经济发达的城乡结合部和县(市)部分乡镇,其中直销网点5个,营销网点38个。在市区设有1家营业部和5家专门从事个人保险业务的营销服务部。全市系统共有在职员工433人,个人代理人4179人。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三大类近百种产品,涵盖了死亡、养老、伤残、疾病及投资理财等多个领域,形成了险种齐全、组合灵活、保障全面的业务格局。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17732.6万元,比上年增长11.6%。市场占有份额39.32%,列哈尔滨寿险市场第一位,在全国20家大城市分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排序第十位。
    全年个人寿险业务实现保费78548万元,比上年增长54.1%,其中首年保费41234.7万元,比上年增长150%。根据不同阶段的销售目标、销售险种,适时推出了多种形式的业务推动方案。一季度鸿瑞新险种的快速推出,创造了首季3亿元新单规模保费的新记录;9月9日开展了"鸿鑫、鸿宇"新品上市的推广活动,首发日保费达163万元。推行了《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理顺了营销队伍架构,形成了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机制。制定了《2003年个人代理人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严把个人代理人入、离司关口。出台并实施了《代理人保障制度暂行规定》,完善了个人代理人的保障制度。组织了"迈向未来"、"高手120训练营"等多层级、多类别的培训班,提高了营销队伍的职业素质。
    全年团体保险业务实现保费36361.7万元。其中,团体寿险保费32430.6万元,意外险保费3931.1万元。赔款支出1104.8万元,比上年下降2.4%,赔付率28.06%。根据团体业务的运行特点,出台了《2003年卡式业务推动方案》。
    全年健康险业务实现保费2822.8万元,比上年增长14.9%。"非典"期间推出了《团体非典型肺炎保险销售推动方案》,先后为铁路、市总工会、社保局、银行、建筑等一些企事业单位承保了团体补充医疗保险。6月24日,该公司与哈尔滨铁路局签订了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合作协议,为该局34万职工及家属近40万人提供了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保障。
    该公司客服中心加强后援保障,靠前服务,全年调查案件5483人次,给付案件2642件,给付金额3662.7万元;受理投诉309件,人工和95519呼出中心接受咨询3万余次,回访客户5.1万多件。信息技术对全辖网络进行了改造,开通了内部IP电话,对各业务处理系统进行了拆分与升级,对保单状态库进行转换,启用了OBPS系统。该公司荣获2003年全省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防一保达标先进单位称号;在市政府目标办对政府参管部门2003年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中,该公司被评为超标单位,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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