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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全市城市信用社发展到56家,资产总额34.1亿元,比上年增长28%;存款余额26.6亿元,比上年增长33%;贷款余额17.1亿元,比上年增长19%}实现利税4 332万元,比上年增长2%。其中市信用联社资产总额7.7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增长15%}存款余额6.3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53%;贷款余额3亿元,比上年增加O.61亿元,增长25%;实现利税1 054万元;货币净回笼2.6亿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准,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哈尔滨城市合作银行。先后制定了《哈尔滨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组建方案》、《哈尔滨城市信用合作社清产核资及股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将哈尔滨市地方财政信用纳人哈尔滨城市合作银行的方案》等工作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原则通过,组建工作全面铺开。
企业存款户由上年的23 642户增加到27 060户,增长14%;居民储蓄户由上年的91 935户增加到115 263户,增长25%。该联社制定并印发了《文明用语和服务“禁语”》,规范职工言行,改进服务质量。为有困难企业取送票据和现款。仅市信用联社年内就登门为企业收取现金、票据1 623次,金额达4 308万元。年内,全市50家城市信用社实现了会计电算化,23家城市信用社储蓄业务实现了电算化。全市城市信用社在上年通汇业务起步的基础上,又主动与外地建立了通汇关系。到年底,共与30余个城市建立了通汇关系,全年办理业务达5 380次,总金额达3.5亿余元。
全市城市信用社本着资金运用的安全、流动、效益原则,将筹集到的资金投放到周转快、效益好、风险小的企业中。全年为5 000户非国有企业累计投放20亿元贷款,推动其发展生产、革新技术、出口创汇、开发新产品等。为500余家中小型国有企业累计投入6亿元流动资金。
全年代理国家发行1 900万元国库券,其中,三年期国库券400万元,三年期凭证式国库券1 000万元,一年期记帐式国库券500万元。兑付到期国债9 581万元。兑付上年代理哈尔滨信托投资公司、飞达汽车出租公司等企业发行的债券2 600万元。市信用联社股票大厅共吸收股民1 837户,比上年增加569户,吸收股民存款4 500万元,较上年增加3 800万元,增长5倍。
市信用联社在人民银行授权范围内,努力做好对城市信用社的管理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评定等级社考核方案,经批准执行;举办城市信用社第六期岗位培训班和《会计证》培训班,160名职工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证书;城市合作金融学会年内组织两次理论研讨活动,收到有价值的论文46篇,活跃了城市合作金融系统的理论研究,提高了职工的专业理论水平;举办了全市城市信用社职工的珠算、点钞等业务知识竞赛,选拔了一批业务尖子;充分发挥资金调剂中心作用,全年为36家城市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融通资金51 274万元。
(关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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