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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机构497家。其中,联社13家,信用社269家,分社25家,储蓄所190家。农村信用社职工4 713人。
全市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627 290万元,比年初增加32 408万元,增长5.4%。负债总额672 018万元,比年初增加42 976万元,增长6.8%。各项存款余额446 199万元,比年初增加50 787万元,增长11.8%。其中储蓄存款余额401 331万元,比年初增加27 262万元,增幅7.3%。低成本存款184 490万元,比年初增加30 814万元,增幅20.07%。到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264 232万元,比年初增加28 579万元,增长12.1%。
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6.47%,比年初增长59.7%,其中逾期贷款60 912万元,比年初增加1 083万元;呆滞贷款105 219万元,比年初增加58 412万元;呆账贷款35 939万元,比年初增加16 054万元。全年农村信用社收回不良贷款11 583万元,收回抵贷资产8 375万元。1999年全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未得以明显改善,经营亏损进一步加剧,资不抵债额增加,潜在支付风险加大。
采取的措施:一是继续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度。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人员严格按照监管员分社包片的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深入基层信用社检查指导,真正地做到监管包社一条龙,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农村信息社“一社一策”综合治理落实情况检查。现场检查率达100%,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采取既有全年规划又有短期计划相结合的办法,逐社分析业务状况,建立较为可行的化解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督促基层社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三是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做好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对一些有支付风险苗头的信用社及时发出提示书,责成其及时调整经营管理策略,全市农村信用社没有出现群众挤提支付风险的现象。四是对辖内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主要负责人在任职资格期间的政绩、业绩及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分别存档。五是全面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水平和质量。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集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反馈为一体,做到资料全面、分析准确、报告及时、处理得当,使监管部门及时、全面地掌握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及时采取防范和纠正措施,使现场检查有的放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六是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现场检查力度。对农村信用社查处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逐项落实整改内容,交换整改意见。七是监督农村信用社搞好清产核资工作。八是对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因债权债务纠纷造成农村信用社贷款无法收回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下一步解决纠纷工作奠定基础。九是做好配合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到年末,全市204个农村合作基金会有181个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占总数的89.7%。
(吴艾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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