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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保险》
 
 
非银行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
 
      2003年,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风险程度降低,支农工作取得成效。
    ⒈针对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变化的波动情况,及时采取各种监管措施。9、10两月分别有3个和2个市(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上升,农村信用社监管处与各有关市(地)建立了旬报制度,并帮助、督促当地监管部门分析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上升的原因,共同研究制定抓降工作措施。2003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总额186167亿元,其中不良贷款比上年下降2.94亿元;不良贷款占比42%,比上年下降9.9个百分点。
    ⒉转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信用社非信贷类资产检查的通知》,对全省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拟定了详细的检查实施方案,对检查内容、对象、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进行明确的规定。选取哈尔滨城郊23家法人社开展试点检查,通过检查检验并完善《方案》。此次检查共发现违规金额1.78亿元,基本掌握了被查信用社的经营及风险状况。
    ⒊做好机构管理工作。⑴对改革期间实施机构冻结,已积压的机构审批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事项进行了规范和批复;⑵对各市(地)的金融许可证管理提出规范化的要求,完成了对哈尔滨市所辖十二县(市)农村信用社金融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共换发许可证443个。
    2002年12月中旬至2003年3月上旬,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投入606个工作日,通过会谈、全面核实、重点抽查等方法,对143家农村信用社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检查,发现信贷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好的社37家,占被查机构的25.87%;一般的社102家,占被查机构的71.33%;差的社有4家,占被检查机构的2.8%。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主要有:违规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共计53笔,金额246万元;违规担保贷款1230笔,金额13976万元;冒名顶替贷款笔数1508笔,金额1433万元;违规办理借新还旧贷款241笔,金额11640万元;以贷收息共计533笔,金额440万元;串科目发放贷款、超权限贷款、未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抵贷资产管理不合格、贷款形态划分不准等其他违规贷款2176笔,金额34387万元。检查提出了7项整改建议。共对5个违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1名高级管理人员取消了任职资格,对8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待追究责任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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